“深圳从一个小渔村成长为国际性大都市”,这句耳熟能详的话其实是个误传。虽然改革开放后深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改革开放前的深圳并不是小渔村,当时的宝安县比不少内地县城都要繁华,宝安县历史上规模也很大,小编今天就从宝安县建制开始说一说深圳的历史。
先格式化一下深圳概况: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广东省下辖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9个区,总面积1997平方千米(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常住人口1303万人,城镇化率100%,是中国第一个全部城镇化的城市。
深圳市地理位置特殊,是连接香港和中国内地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国家定位的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并全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水陆空铁口岸俱全,是中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出入境人员最多、车流量最大的口岸城市。
深圳2018年GDP总量为24222亿元,排名第三位(前两位是北京和上海),而且以27%的面积创造了跟广州相当的GDP总量,深圳的经济水平可见一斑。
深圳的经济特区发展史虽只有30多年,却拥有超过五千年的人类活动史。
深圳最早的前身为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晋成帝分南海郡地设东官郡,管辖八县:宝安县、安怀县、兴宁县、海丰县、海阳县、绥安县、海宁县、潮阳县。其中宝安县辖地大概为现今的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郡治在宝安县(南头)。
因境内有座宝山,山中有银矿,当时的银沙是银子制作的宝贵原料。《新安县志》云:“邑地枕山面海,周围二百余里,奇形胜迹不一而足,而山辉泽美,珍宝之气聚焉。故旧郡名以宝安。”这就是宝安县得名的由来。
南朝梁天监二年(503年),东官郡东部分出梁化郡,治所怀安县在今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境内,辖怀安、欣乐两县。天监六年(507年),东官郡改为东莞郡。南陈祯明二年(588年),复改东莞郡为东官郡。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合并梁化郡、义安郡、始兴郡、东官郡置循州,宝安县改属南海郡。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属广州总管府。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街道)。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这时的深圳虽不再是东莞县治,但从地区行政核心转变为海路交通要塞。贾耽在《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一书中载:“广州东南海行二百里,至屯门山。乃帆风,西行二日,至九州石。”屯门山就是如今香港新界的青山(杯渡山)。作为唐代航海指标的屯门山,地位亦是极重要的。《新唐书》载:“(广州)有府二:绥南、番禺。有经略军,屯门镇兵。”一说这屯门是作为晋朝东官郡郡治的南头,一说是香港新界的屯门。唐朝潮州刺史韩愈曾有“屯门虽云高,变应波浪没”的诗句。
唐玄宗时,南海太守刘巨鳞,曾以屯门镇兵讨平福建海寇,可见宝安在唐朝时已是一处重要的区域和海防要地。到宋朝,宝安不但是中国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更是食盐产区,盐场在当时的经济生活中是较为重要的。宋朝的宝安经济发达,直至元朝,辖区所产珍珠十分著名,并作为贡品。主要出产地点有南山半岛的后海和大鹏半岛的龙歧以及香港新界大埔附近的大步海。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东莞香山镇立香山县(今中山市、珠海市和澳门)。
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曾是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
1573年(明万历元年),明朝政府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分置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现今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清政府与英国签《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予英国;1860年(咸丰十年),签《北京条约》再割让九龙半岛;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签《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租借新界99年。至此,原属新安县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脱离其管辖,深圳与香港从此划境分治。
1914年(民国二年),为避免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广东省新安县复称宝安县,县治在南头(址在今南山区)。
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千米外的深圳墟。
1978年1月,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调查研究建立宝安县外贸基地问题。5月,调查组写出《港澳经济考察报告》,建议把宝安、珠海建成商品出口基地。在此背景下,1978年8月,惠阳地委上报省委《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求报告》。
1978年10月18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把宝安县改为宝安市,建立中等的地级市,建成外贸基地。惠阳地委和宝安县委提出,“改为市,名称叫深圳为好,因为深圳口岸全世早已闻名,而宝安县则很少人知道”。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2年1月,成立罗湖区,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
1984年2月,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89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市辖区。其中沙头角、罗湖2个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1993年元旦实施)。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1997年10月,国务院批准增设深圳市盐田区(1998年实施),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
1998年3月,以沙头角为中心的区域从罗湖区析出,设盐田区,仍为特区范围。
2004年6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到龙岗、宝安。
2015年4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挂牌启动。
2016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以龙华、大浪、民治、观湖、福城、观澜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行政区域;以坪山、坑梓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
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201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指出,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如果深圳在地域面积上适当扩容,甚至行政区划上适当突破,再加上人才吸引力、科技创新力、特区竞争力,深圳的未来将更不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