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适应工程建设发展需要,便于管理和使用,国家修订出台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施行。曲靖市通过前期的积极宣贯和准备,现已同步在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过程中贯彻执行。
新规范整合修订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重点解决了这两项标准间相互不一致、不协调以及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是:修改了住宅建筑高、多层分类统一按建筑高度划分;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建筑保温系统、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与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等的防火要求;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对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确定了165条强制性条文,约占全部条文的39%,强制性条文占比较大,显现了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性。
贯彻执行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