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案”鲍毓明:辞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职务9年前,写了一篇关于中国缺乏针对儿童性虐待行动的文章。他的“养女”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信息来源都提到了鲍某明。
公开资料显示,鲍某明有着丰富的履历。中兴通讯(000063.SZ)2019年年报显示,鲍某明出生于1972年,曾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统称为“杰瑞集团”)副总裁和首席法律官。
中兴通讯、杰瑞连续发布公告
上午11:00左右4月9日,杰瑞集团在其官方微信页面发布“声明”:
杰瑞集团在得知媒体《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报道的突发事件后,对此高度重视。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与鲍毓明先生讨论了终止雇佣合同的事宜。
今天(4月10日)早上6点43分,中兴通讯官方微博@中兴设计公告称,中兴通讯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对此高度重视。申请履行董事职责。
Jerry也发表声明,表示公司关注近期的《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杰瑞股份副总裁鲍某被指涉强奸案:警方已立案调查 还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等消息。标题中提到,高管鲍某涉嫌性侵其养女。经核查,公司对上述传闻进行澄清如下:
1。报道涉及的鲍先生是杰瑞集团的副总裁,而不是杰瑞的主管或高级经理董事;2、2020年4月9日下午,公司与包某解除了关系。3、新闻中的其他案件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公司无法判断此事是否属实,但公司认为公安机关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制止犯罪行为,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警方宣布撤销此案,但出现新线索,案件重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
4月9日晚,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通报称,2019年4月8日,一名女子向该局举报称其“养父”包某某对她进行性骚扰三年多。该办公室于第二天立案,并请求检察官办公室进行初步干预。
经调查、综合证据,本所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故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案,并通报了当事人。随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线索,该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0月9日重新立案,并在附近及其他涉案地点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
调查仍在进行中。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认真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案前领导回应如下:他们与女孩相处并不属于“养父女”关系。
近日,有媒体报道,烟台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被指以“养父”身份长期性侵女童。警方对此事展开调查。舆论激起后,网络上盛传鲍某明是万华化学(600309.SH)和杰瑞(002353.SZ)董事总经理。随后,上述两家上市公司向媒体表示,“涉性骚扰案的高管均非万华化学”、“涉案嫌疑人均为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据《证券时报》报道,涉案高管自2018年以来一直是中兴通讯(000063.SZ)的独立董事。
4月9日,中兴通讯回应称,律师鲍某明是中兴通讯董事聘请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将联系他进行核实。
不过,这位高管在4月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并没有违反法律的本质,并表示:“事情并不像他说的那样,说来话长,但他和我从来没有断过”法律。”他和‘养父女’的关系’并不融洽。
受害人自述:从14岁起,多次被性侵,被迫观看恋童视频
据澎湃新闻报道,女孩小芳(化名)自称,自2016年起,她的“养父”鲍某明就将她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的一间公寓里,并称她是性骚扰的受害者。直到2019年4月为止多次,当时他曾遭到性侵犯。被殴打后,他决定报警。
小芳的亲生母亲说,孩子从小就长着疙瘩、疙瘩。“也是因为迷信,我听人说,找到养父养母就可以减轻这场灾难。”
据小芳生母透露,2015年9月,通过中间人,他们约好会见鲍某明,同意将女儿小芳“送到”包家,包家收她为小芳的“养父”。
小芳说,三个月后,鲍某明在家乡天津对年仅14岁的她进行了性侵。截至2016年,鲍某明把他管理在烟台市的一间公寓里。在烟台的公寓里,鲍某明强迫他观看恋童癖视频。
据小芳介绍,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9年4月。当她月经期间发高烧时,鲍某明对她进行性侵犯并毒打她,导致她报警。
然而,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办事处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声明称,小芳强奸案因不存在犯罪事实,决定撤案。
小芳称,她于2019年10月再次报警,警方展开调查。 4月7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民警向媒体证实,案件仍在审理中:“请相信警方会依法公正处理。”
当事人9年前曾写过一篇文章,指出中国在打击儿童性虐待方面缺乏行动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鲍毓明从2011年开始撰写个人博客“节奏空间”,2011年12月1日,他撰写了题为“《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的博客。
文中他说,“我国刑法对‘强奸幼女’罪有专门的定义,专指‘行为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这个年轻女孩是否自愿。不过,相关司法解释也指出,“行为人并不真实知道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童,而两人因此发生了自愿的、较为严重的性关系。如果情节属实,明显轻微,不构成犯罪。”这一司法解释再加上嫖娼罪刑相对较轻的存在,“未成年少女罪”,给性骚扰未成年少女的定罪、处罚创造了很大的范围和变数。”
鲍毓明表示:“经过其他国家的成功实践,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针对未成年女童权利受到侵犯的行动确实是不够的。在此我请有关部门重视这一不足。”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行动,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特权人士以机会。
此外,通过鲍某明社交媒体账号发布的公开信息,南都记者获得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其发表的文章署名是“鲍某明”。他在2013年7月发表于《公众号》的文章中分析了不同国家针对性侵后未成年人的不同保护措施,指出:“在参考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做法后,我们认识到我国目前侵犯未成年人的行为女童在暴力行为方面确实有所欠缺,所以我们要求有关部门重视这一短板,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特权人士有机会利用这一点。”文章最后写着:作者是鲍某明,中国人,美国最高法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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