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3日电 (赵章 胡雨桐)“新篇1号”专项行动以来,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全力打击犯罪,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3月中旬,游仙公安刑侦大队大案中队在追逃侦查工作中发现一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逃20余年。游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挖掘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主要分布于贵阳、成都,游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多次前往贵阳、成都两地进行走访确认、调查追踪,于3月21日在成都某小区将王某成功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立案警方。
被抓获的嫌疑人。 游仙公安分局供图
据了解,王某大专期间学习经济管理,毕业后被分配到云南省某工程公司。2000年在一个项目上担任出纳时,王某和一些朋友在外吃喝玩乐到了自己无法负担的水平,于是偷偷挪用公司项目资金5万元。后来听说公司财务要查账,王某不但没有补上5万元的亏空,反而变本加厉又挪用30多万元后畏罪潜逃。
这二十年来,王某一直依附他人或盗用他人身份四处潜逃,平日里点外卖也填写的虚假信息,从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戴着虚假面具四处逃窜的王某,在被游仙公安刑侦大队侦查员抓获时说:“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年轻时犯下的错迟早都是要还的。”
游仙公安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科技发展,逃避法律惩罚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同时倡导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别为了“体面”坠入犯罪深渊。对于企业而言,要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及法律教育,尽可能避免公司财产损失案件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