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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停车的时候我和黄某有几句口角
他一拳就打过来了
我现在是受伤流血又停工的
他还不愿意赔偿了
我必须起诉他!”
“那个时候廖某说的句句话
都是在挑衅、刺激我
责任也不全在我吧
现在他不仅要我赔医疗费
还要赔一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法官您来说说看吧。”
廖某、黄某分别开车来到
龙门县永汉镇某温泉养生谷游玩
两人在景区停车时
因为抢夺车位引发争吵
黄某一怒之下
挥拳击打廖某的鼻子
廖某躲避不及且未曾还手
导致鼻子出血、头部损伤、颈部挫伤等
廖某随即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
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并处罚款500元
廖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治疗结束后
双方就赔偿费用协商不成
廖某将黄某诉至龙门县法院
龙门县法院新枫桥永汉工作室
陈晓冬法官详细审查案件后
认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确
只是对赔偿的数额存在较大争议
当事人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
为了实质性解决矛盾
减少当事人诉累
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
开展相关调解工作
陈法官聚焦案件争议焦点
组织双方对廖某的损失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