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
已经离职的保险公司员工李某谎称自己是“特约业务员”,以代办、代缴保险费的名义骗取老邻居王某的保险费长达7年,致使王某理赔无门。经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离职后仍帮老邻居“代缴”保险费
李某原是某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2009年8月,在李某的劝说下,邻居王某在李某任职的保险公司为妻子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险(下称“重疾险”)。按照该保险公司的规定,王某投保的重疾险需要连续缴纳10年保险费,每年1万余元。因李某答应帮忙办理保险费缴纳和续保手续,王某每年都按时将保险费交给她,但从未从李某手中收到过保单。
2012年3月,李某家中遭遇经济困难,为了筹钱,她辞职离开该保险公司,跳槽至其他公司工作,但经济状况却没有好转。同年7月的一天,正在为孩子学费发愁的李某忽然想起来,王某交保险费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虽然已经不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但李某还是拨通了王某的电话,谎称自己担任了保险公司的“特约业务员”,出于“老交情”,仍可以帮王某代缴保费。在老熟人的“保证”下,王某还是放心地将1万多元的保险费交给了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