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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名女老板的房产开发路:为项目借款过亿,177套房“卖”给出借人亲属,如今欠巨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开发区红旗大街227号赣水路交会处,一座上百米高的写字楼挺立着,名为“鸿利·天下大观”。
姚秀丽与人合伙成立的黑龙江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鸿利公司),是这座写字楼的开发公司。
原来,姚秀丽预计这座写字楼项目完成后可获得8.5亿元收入,去除成本后大概有2亿元利润,但现实并非如此。
一名女老板的房产开发路
▲“鸿利·天下大观”写字楼
项目开发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姚秀丽以鸿利公司名义向哈尔滨四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通公司)借款,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借款实际发生金额1.7亿元。
为了保证按时还款,姚秀丽与四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满某男一方签订《监管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先将鸿利公司98%的股权转让给满某男一方,还款后将股权再转回姚秀丽一方。
此后不久,姚秀丽一方又将177套房子过户给满某男的亲属。
按照姚秀丽的说法,因为出借人一方的要求,其才将这177套房子转给满某男一方作为借款抵押担保。
不过,满某男一方却认为,这些房产是其正常购买所得。
此后,因这些房子过户到底是抵押担保还是正常购买,双方对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最终,仲裁委裁决姚秀丽一方败诉,姚秀丽一方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委裁决也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