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封存制度
江苏省司法厅正致力于推动建立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制度,该倡议源自省政协委员程雪梅的提议。这项制度强调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旨在确保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免受因近亲属犯罪记录带来的歧视和隐私泄露风险,保护其健康权、发展权等。司法厅认为,实现这一目标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并通过“八五”普法规划加深社会各界对法律的认知与尊重。
建立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封存制度 江苏力推共识,护航未成年权益
为了制度的有效推进,省司法厅计划加强跨部门合作,将法治教育融入安全、心理及道德教育中,携手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及家庭,构建青少年保护的新格局。今年,已明确了检察院、法院、教育局、妇联等机构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责任,并将未成年人保护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力求在建立特别封存制度上达成广泛共识。
泰州市检察院通过实际案例展示了该制度的意义。一名15岁少女小丽因父亲被判重刑而担心自己的未来受到影响,包括参军和就职。对此,海陵区检察院积极行动,与多部门沟通后认识到,近亲属犯罪记录若影响被害人未来,无异于二次伤害。最终,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对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的办法》,确保受害者的升学、就业及入伍不受亲属犯罪记录拖累,体现出对受害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此合作共护机制在全国尚属首例,标志着在保护近亲属侵害受害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