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开直播接受打赏惹争议
平台经济的兴起促使一些教师探索副业,如经营短视频账号和网络直播,甚至在上班时间进行直播并接受打赏。目前,教师直播尚处在法律监管的空白区域,亟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明确教师权责,确保在线教育的正面影响得到发挥。教师开直播接受打赏惹争议!
近期,有公众反映教师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含学生内容的视频以吸引关注,并在工作时间内直播营利,引发社会讨论。这些博主常自称为中小学教师,拥有大量粉丝,通过分享教学视频和学生趣事积累人气,同时在个人页面推广学习用品、教辅资料及网课,销量可观。然而,部分博主未经学生及其家长同意,公开学生影像,这可能侵犯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教育界人士担忧,教师从事娱乐性直播不仅分散教学精力,还可能对学生产生不良导向,让他们产生快速成名致富的错觉。教育部已有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从事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包括在工作时间或因兼职导致精力不足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如直播中接受打赏,则可能被视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损害教育公平。
尽管有人指出,考虑到地区经济差异和实际生活压力,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事网络副业情有可原,但普遍共识是应当加强对教师直播的规范管理,而非简单禁止。规范措施应包括严禁在职时间直播、接受家长打赏及未经允许发布学生信息等,以维护教育环境的纯洁性。
为此,教育机构需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专注于教育使命,并对有能力的教师提供官方平台,鼓励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线上教育。同时,直播平台也被呼吁加强监管,对违法失德的教师账号采取封禁等处罚措施,共同促进健康有序的在线教育生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