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名41岁的孕妇颜女士在怀孕近四个月时遭遇不幸。某天傍晚,她在取快递的路上经过邻居门口,突遭一只未系牵引绳的金毛犬扑来,导致她在后退躲避时腰部受伤,随即感到腹部疼痛。紧急送医后,颜女士被诊断为胎儿宫内死亡,不得不接受治疗。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孩子是颜女士历经三年艰苦的试管婴儿治疗才好不容易怀上的。
颜女士对此深感悲痛,决定对犬主李老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包括医疗、护理、误工、心理创伤抚慰以及试管婴儿费用在内的多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后来,她主动将索赔金额降至9万元。
李老伯承认事发时他的狗确实没拴绳,但他强调自己的狗是导盲犬,性格温顺,不会攻击人。他还提出,考虑到颜女士是试管婴儿孕妇,应减少外出,认为她的流产可能与其他因素有关。李老伯愿意基于人道主义赔偿1万元,并分担部分诉讼和律师费用。不过,他提出的对流产原因进行鉴定的申请,因技术限制未被受理。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李老伯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对狗未采取拴绳措施,存在过错,且该行为与颜女士受到惊吓后流产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考虑到颜女士通过试管婴儿方式怀孕的特殊性及其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法院最终判决李老伯需赔偿颜女士9万元,此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