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须普遍推行不胜任退出
9月27日,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专题推进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指出,截至2025年,所有国有企业需广泛实施末等调整及不胜任员工退出机制。他明确要求,应明确界定“退出”的具体条件,充分利用绩效评估结果,严谨规范退出情况,确保不会以达到年龄退休、主动辞职或违法违纪等缘由来替代因业绩不佳而导致的退出处理。
王宏志还着重提到,企业应避免仅有制度条文而无实际行动的现象,对于那些在深化提升行动启动后仍未采取措施的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年底前开始实施这一政策。同时,他警告要避免仅仅依据调整退出的比例来一刀切地执行,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效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