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14岁女孩汤兰兰,在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从6岁开始至今,先后遭受来自父亲、叔叔、爷爷、姑父,姨父等多名亲属及村民的性侵。
接到这样惊世骇俗的案件,公安干警高度重视,立即立案,前往距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130多公里的龙山村进行调查。
干警们多么希望,调查结果仅仅只是一个孩子的胡言乱语啊!
01
2008年十一假期,寄宿在干妈李忠云家的汤兰兰满面愁容。
她刚刚在电话里跟亲妈万某玲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我不回家,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随后,察觉到异样的干妈李忠云来到汤兰兰身边,问她“十一”怎么不回家?
在干妈的再三询问之下,汤兰兰终于忍无可忍,向干妈哭述了自己从6岁起,先后被多名亲属及村民性侵的遭遇。
“干妈,求求你!救救我!”汤兰兰痛哭流涕地向干妈李忠云哀求道。
世上竟有这种事情?李忠云简直难以置信,她顿感脊背发麻:“这是真的吗?天底下竟有这样禽兽不如的父母和伤天害理的亲属?”望着汤兰兰哭得颤抖的身子,李忠云宁愿相信这是孩子生气后随口胡诌的。
可还没等李忠云缓过神来,第二天,汤兰兰的亲妈万某玲就带着一众亲属找上门来,不由分说,连拉带扯地想把汤兰兰带走。
汤兰兰死死地把住门框,大哭着就是不肯走。见此状况,万某玲抬手一巴掌就打在女儿脸上,然后拳打脚踢,汤兰兰倒地后顺手死死抱住前来拉架的李忠云的腿,声泪俱下道:“干妈求求你,救救我……”
此时的李忠云隐约感觉事情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汤兰兰和她的父母及亲属之间或许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
想到这儿,李忠云向万某玲提出,让汤兰兰先留下来冷静冷静,改天再接回家。可没想到万某玲非但不同意,还对李忠云破口大骂,并试图让来人强行拖走汤兰兰。
正当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李忠云的丈夫王凤朝当即决定报警,这才镇住了万某玲等人。
待汤兰兰的这群“亲人”离开后,惊魂未定的李忠云,扶起瑟瑟发抖的汤兰兰,既心疼又气愤:“兰兰,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于是,李忠云就带着汤兰兰报了警。随着案情的侦破,让人跌破三观的集体性侵幼童案,渐渐浮出了水面。
02
1994年,汤兰兰出生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的一个偏僻山村。母亲万某玲曾从事过色情职业,后来嫁给了一电子厂工人汤某海。
婚后一个月,万某玲便怀孕在身。由于万某玲原来从事过不光彩的职业,丈夫汤某海对妻子这么快就怀孕的事一直耿耿于怀。
直到汤兰兰出生,汤某海始终纠结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可又苦于做DNA检测需要钱,就一直没做。所以汤兰兰从一出生就注定无法得到父爱。
万某玲看出丈夫对汤兰兰的反感与厌恶,索性在汤兰兰还是幼儿的时候,就将其送到外婆家寄养。
直到汤兰兰六岁时,因为要上学,万某玲才不得不将汤兰兰从外婆家接回到自己身边。
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按说回到妈妈身边,汤兰兰应该好好享受一下缺失了多年的母爱,可是,可怜的汤兰兰非但未尝到母爱的滋味,还掉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汤兰兰回来一个月后,母亲万某玲便执意外出打工,留下幼小的汤兰兰和对其甚是讨厌的父亲汤某海一起生活。
而彼时汤某海正值下岗失业在家,每天游手好闲、浑浑噩噩地讨生活,妻子外出打工离开家后,他更是寂寞难耐,不时偷偷弄些黄色光碟回家看。
一天夜里,看完黄色录相的汤某海,欲火焚身,竟丧尽天良地把魔爪伸向了熟睡中还不到七岁的汤兰兰。
年幼的汤兰兰从睡梦中惊醒,除了惊慌于自己被父亲脱掉了衣裤和身上撕裂的疼痛之外,她对这个禽兽不如的父亲的无耻行为毫无认知。
她至今还记得,汤某海在事后恶狠狠地恐吓她:“不准和别人说,不然打死你。”小小的汤兰兰从此背负上来自心灵和身体的双重阴影。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愚味无耻的汤某海以为这没什么,自家的孩子,他想怎么样就怎样。于是在屡屡得手之后,便开始肆无忌惮地将魔爪一次又一次地伸向汤兰兰。甚至还将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带回家里,他们看完黄色视频后,便轮番对汤兰兰进行蹂躏。
汤某海还将汤兰兰“分享”给汤兰兰的姑父刘某海,老叔汤某彬。两个衣冠禽兽加入性侵猥亵侄女的行列,他们还振振有词:“亲爹都能这么干,我们为啥不能?”
不久之后,与汤兰兰父女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爷爷、奶奶发现了此事。
苦命的汤兰兰以为奶奶一定会保护她,可令汤兰兰万万没想到的是,奶奶不但没有救她于水火之中,反倒助纣为虐,将她推向更深的地狱之中。
一天晚上,汤兰兰在奶奶屋住下后,奶奶竟然脱掉她的衣服,任由爷爷丧心病狂地对她进行猥亵。而奶奶生怕兰兰的哭声惊动别人,还殴打她,不许她出声。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丑闻传遍了这个只有六七十户农家的小山村,年幼的汤兰兰俨然青楼里的雏妓,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任人羞辱,被人诟病。
一直到汤兰兰上小学,渐渐长大的她,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悲惨遭遇意味着什么。汤兰兰想寻求救助,自然她首先想到了当时已打工回来的母亲。
03
然而,母亲万某玲在得知这些禽兽的无耻行径之后,非但没有报警捍卫女儿的尊严,也没有安抚女儿受伤的心灵,而是大言不惭地对嫖客们说:“你们可以玩,但得付费。”
“虎毒不食子,人毒不堪亲。”一个母亲,同样做为一个女人,竟为了钞票,就这样毫无人性地将自己年仅8岁的亲生女儿当成了赚钱工具。此时的汤兰兰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随着事态的发展,村民当中开始有人从最初的嘲笑、讥讽,加入到这个侵犯汤兰兰的罪恶队伍当中。甚至连平时道貌岸然的汤兰兰的老师,也借故将汤兰兰留校,实施侮辱。
恶行如潘多拉之盒被打开。汤兰兰的姨夫、表哥,甚至村干部等,越来越多无耻的人成了加害汤兰兰的魔鬼,而汤兰兰如一只被群狼围攻的羔羊,每天在恐惧中惶惶度日。
12岁开始,汤兰兰在禽兽父亲及其亲属村民的轮番强暴下,曾多次怀孕,但都被母亲万某玲强行拉到黑诊所打胎草草了事。这给汤兰兰尚未发育完全的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小小的孩子,竟然妇科病缠身。
漫长的8年间,汤兰兰遭受到来自亲属、村民们的轮番性侵与猥亵,地狱般的非人摧残落在这个孩童身上,让人不寒而栗。
直到上了初中,汤兰兰的境遇才稍有好转。由于汤兰兰家所在的村子比较偏僻,村子里的孩子想上学就要选择离学校近的人家寄宿,汤兰兰便寄宿在了李忠云家,并认李忠云为干妈。
在干妈家里,汤兰兰暂时远离了噩梦般的生活,但每到周末和节假日,汤兰兰就会莫名地感到害怕,心里异常紧张,因为一放假她就会被一众“家人”接回,继续面对“亲人”们的轮番凌辱。
2008年10月假期,汤兰兰因不愿回家,和母亲万某玲发生了冲突,在干妈的帮助之下,汤兰兰才将这件隐藏了八年之久的龌龊事件公之于众。
2008年10月27日,14岁的汤兰兰亲手写下一封举报信交由公安机关,并向警方详细口述了自己从6岁多开始所遭受的来自亲人及村民的无耻暴行,涉案人员竟多达43人。
警方根据多年的侦破经验,通过对龙山村的走访调查,以及对汤兰兰进行的精神鉴定结果,确认汤兰兰所遭受的非人辱虐,绝非虚构编造。
妇幼保健站的体检报告也证实了汤兰兰的悲惨遭遇:下体陈旧性撕裂伤口、多次堕胎、严重妇科疾病……让参与调查此案的警察,都为之震惊不已。
然而,这些还只是来自身体上的伤痛,那些潜在的心灵上、精神上的伤痛,汤兰兰恐怕用一生的时间都难以治愈。
04
2008年10月29日~31日,公安机关火速进入龙山村,先后抓获包括汤兰兰父亲、爷爷、姑父、姨父在内的15名犯罪嫌疑人。并在汤兰兰家中查获了用于观看淫秽录像的影碟机和黄色光碟等涉案物证。
最先抓捕到案的是汤兰兰的姨夫徐某生和邻居王某军,到案一个小时两人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他们竟然厚言无耻地问警察:“是不是要罚款?这能罚多少钱?”
接着汤兰兰的父母汤某海和万某玲等13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其中9人在当天的问讯笔录中就供认了犯罪事实。
在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笔录中,记录了大量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细节和对话,与受害人汤兰兰陈述基本对应。
起初案件进展比较顺利。可就在这群恶魔们即将被送上法庭绳之以法的时候,2008年12月13日,汤兰兰的爷爷汤某景在看守所咳血身亡,虽经医学鉴定死于肺癌,但却让案件的告破变得一波三折。
2009年9月,案件一审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名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汤兰兰亲人及村民当庭集体翻供,他们称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
一时间,审理陷入窘境。被告人汤某海称其父汤某景是被警察殴打逼供致死,而自己也被警察打掉多颗牙齿;被告人于某军、徐某生、王某军等人也坚称警察对其打嘴巴、扇耳光;万某玲更是说自己被逼跳楼;甚至还有人说自己的供词是胡言乱语的……
后来,院方在通过对各被告人进入看守所后的体检记录、被抓获时间、供认犯罪事实时间等资料进行综合调查、比对、分析后,结合参审侦察员的出庭质证,得出结论: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供述是警方刑讯逼供、诱供所得。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汤某海由于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万某玲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9名被告因强奸罪、嫖宿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15年不等。
然而,11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10月26日,距离汤兰兰报案已过去四年之久。虽然从汤兰兰第一次被性侵到其14岁报案,历时8年,时间之久,跨度之大,难免存在细节上的差异。但差异不等同于矛盾,并不影响对犯罪事实的认定。
而且,在被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有5起因多人同时边放视频边对汤兰兰实施性侵,所以被告人之间的供述又起到了很好的相互印证作用。因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以为此案件到此就结束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14岁的汤兰兰也得到了法律的保护,有了新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可是,她的亲妈却并没有打算放过她。
05
2018年1月,距汤兰兰报案的时间已过去了10年之久。当年入狱的11名罪犯,已有包括万某玲在内的5人刑满释放。万某玲打着“还原当年事态,给‘无辜’之人以交待”的旗号,开始“人肉”汤兰兰。
与此同时,一篇“寻找汤兰兰”的报道公诸网络。当年那起为保护未成年人而未公开审理的强奸幼女案,于尘封十年后,再次掀开受害人的伤疤,瞬间引来无数网友的猜测与热议。
2018年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万某玲等人“遭到刑讯逼供、诱供,屈打成招”的申诉,再次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通过六个月的审查核实,合议庭共对144人进行了大量讯问、交谈和问询,光涉案笔录就达172份。最后认定,申诉人申诉理由均不成立,不符合刑诉法的再审条件,驳回申诉。
汤兰兰案,到此总算尘埃落定了,但汤兰兰的悲惨遭遇,可能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治愈。
正如她自己所说:“我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但是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所有侵犯我的人的名字。”
作者:XL黛儿
编辑:丽人行
资料来源:
1.《双重意见气候视野下媒体的两难困境——以汤兰兰案为例》《青年记者》2018年34期
2.《24岁的汤兰兰回忆痛苦过往:我怎么可能冤枉我的父母?》《央视网》2018-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