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被称具有减肥功能的“神仙水”,所含的尼美西泮属二类精神类管制药品;在校学生贩卖含有“莫达非尼”成分的“聪明药”1.48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25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披露这些内容。
“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9大类317种,近3年就新发现50余种。”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对记者表示,“聪明药”“神仙水”“邮票”等各种新型毒品形态各异,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迎合青少年好奇、追求刺激、群体化的特点,极易对青少年产生引诱和危害。因此,对新型毒品的有效惩治、强化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此次最高检发布了4起典型案例。其中,“四川王某某贩卖、制造毒品案”是涉新型毒品“咔哇氿”(γ-羟丁酸)案件。检方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以及专业机构的联动配合,对于被告人制造含有γ-羟丁酸成分的饮料并予以贩卖的行为,以贩卖、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强化涉毒资产的审查,对毒品犯罪打财断血,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江苏彭某甲等人贩卖毒品案”是涉新型毒品“LSD邮票”(麦角酰二乙胺)案件。检方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的同时,根据学生涉案的情况,延伸司法办案效果。
“广西吕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是涉新型毒品“神仙水”(尼美西泮)案件。检方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充分发挥引导侦查作用,依法追捕遗漏的犯罪嫌疑人。
“福建胡某某贩卖毒品案”是涉新型毒品“聪明药”(莫达非尼)案件。检方对一名已被大学录取的应届高三毕业生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督促其回归正途。
元明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惩治新型毒品犯罪,“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职业毒犯和毒品再犯、累犯、主犯,严厉打击武装掩护、暴力拒捕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源头性毒品犯罪”。(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