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网购是无所不能,在销售合法产品的同时,也在销售一些违禁产品。西安市鄠邑区一男子通过网络购买了弩枪用品,结果被警方依法没收并罚款。
2019年7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治安大队根据公安部转发协查案件线索,联合余下派出所在石井街办新兴村一组的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弩枪一支,钢珠弹,飞镖若干。随即根据线索将涉嫌购买携带弓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王对其购买“大黑鹰”型号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声称是通过网络渠道购买,花了1978元。
余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并依法没收所买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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