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机觉得过了12月31日
驾驶证记分就到了年底清零环节
然而,然而
真相并不是这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
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如果交通违法罚款未缴清
记分还会转移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例如:小编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7年8月25日,那么小编的记分周期就是拿证那天起至2018年8月24日24时止。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并不是每年的1月1日清零!
计算公式:一个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日期】+12个月
实习期记满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间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重点提示: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与此同时,审验教育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达到12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
★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满分学习(其中至少参加2天现场教育学习,剩余天数可选择网络满分教育学习);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次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
★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满分学习(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
★参加理论考试(科目一)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自动清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假如驾驶证到期还是没“清零”
可能是以下两种情况
↓↓↓
记分累计到下一个记分周期的情形:
1、未及时处理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不是车辆名下),这个一般是交通违法当场被查,且当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到记分周期结束仍不处理,系统自动累计到下一周期。
2、非现场交通违法虽然已经去接受处理,但是开了处罚决定书,却没缴纳罚款,或者虽缴纳罚款,但是系统传输数据不及时,系统显示为未处理状态的。
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时刻查询驾驶证状态
争取少记分、不记分
一个优秀的驾驶人要对自己负责
对他人、对社会负责
时刻提醒自己
安全驾驶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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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