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都管用,具体要看劳动者诉求,如果劳动者只是想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可以选择去劳动监察立案;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对拖欠工资数额有争议,或者劳动者还有其他主张,比如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提成,年假工资等诉求时,选劳动仲裁更合适。
劳动监察。拿着自己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去劳动监察立案!劳动监察大队拥有行政处罚权,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劳动监察立案后,会向公司发责令履行通知书,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在劳动监察要求公司履行后,公司仍然拖欠工资不给,甚至恶意转移财产的,将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还有劳动监察一般会在60天内结案,如果只是拖欠工资,劳动监察的效率还是比较快的。
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对拖欠工资数额有争议,或者劳动者还有其他主张,比如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提成,年假工资等诉求时,劳动监察可能会解决不了,就只能求助于劳动仲裁了。劳动仲裁还有一个好处在于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这样一来,劳动者的工资也有了更好的保障。
没有,即使没有在劳动监察立案也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是欠薪这种情况,一般会先建议去劳动监察立案,原因有两个:
1、劳动监察立案程序简单,60天内就会结案,如果能在这步解决是最好不过;
2、在劳动监察立案后会拿到一张回执,如果公司仍然拖欠工资不给,回执正好可以成为证明公司拖欠薪金的证据。
所以劳动监察立案和劳动仲裁虽然没有前后流程的硬性规定,但从策略上讲先去劳动监察立案再劳动仲裁会更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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