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建立后金的那会儿,还不能称作是一个国家,其性质更像是一个部落。满洲八旗既是军事组织又是生产组织,管理所有事物,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中央机构。皇太极继位后,才陆续设立了三院、六部、两衙门(理藩院和都察院),这个时候国家的行政机构才有了雏形。
入关后,清代统治者开始效仿明制,在中央设立了各个衙门此后渐趋完善。中央官制中除内阁、军机处、六部衙门、都察院、理藩院和内务府这些庞大的机构外,还有许多直属于朝廷的大小官署,尽管有些衙门清汤寡水,地位并不显赫,但它们也是执行皇帝旨意和上级决策的必备机构。下面就来说一说这些比较冷门的衙门。
清代林林总总的院、府、寺、监衙门,主要包括宗人府、翰林院、大理寺、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通政使司、銮仪卫、南书房等。这些衙门中,估计很多读者最容易混淆的便是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和太仆寺了。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四个衙门的职能。
太常寺
太常寺沿袭明制而设,主管宫廷宗庙、祭祀和礼乐。清初,曾将其职务分归礼部,中间几经反复,到乾隆十四年(1749),又成独立机构而为定制,但仍以满人礼部尚书兼管寺事,它在卿寺中的地位仅此于大理寺。太常寺长官为卿,满汉各1人,正三品;副官为少卿,满汉各1人,正四品。以下另设有寺丞、赞礼郎、学习、读祝官、博士厅博士、典薄、满洲司库、库使、笔帖式等职官。
光禄寺
光禄寺按照官方的说法应该是负责宫廷内外筵席事宜,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它只是主管外廷宴会和祭祀。内廷宴会和祭祀是由内务府掌管的,这就是使得光禄寺成为了清代中央机构中最清闲的部门,说的通俗一点,它的任务就是让官员们偶尔聚一聚餐。
清代的光禄寺职权 没有明代的大,经费也十分有限。光禄寺长官为卿,从三品;副官是少卿,正五品,均为满汉各1人;其下另设有典薄厅典薄、银库司库、笔帖式等职官。光禄寺下辖的四个分支机构,即大官、珍馐、良酿、掌醢。与明代不同的是,清代裁掉了明代的司牲司,并撤了大使、副使等官。乾隆十三年(1748)开始任命大臣兼管寺事。
鸿胪寺
鸿胪寺主管朝廷礼仪、朝会和宴会。该寺沿袭明制而设。顺治元年(1644)设立之时,裁去明制中的中的左、右少卿和左、右丞之官,隶属于礼部,后经过数次独立和礼部兼管的变动,最终成为独立机构。鸿胪寺长官为卿,正四品;其下设有少卿2人,从五品,满汉各1人,在列位卿中地位最低。以下还有鸣赞、学习、序班、主薄和笔帖式等官,满汉均有,为从八品、从九品不等。
太仆寺
太仆寺主管京师之外的皇家马匹和牧地。其设置承袭明制,设于清初。按清朝定制,宫廷马匹及京师的马匹、牧地由内务府上驷院掌管,所设太仆寺在职责上与该院有明显重复之处。
太仆寺长官为卿,从三品;副长官为少卿,正四品,均满汉各1人。遇皇帝到外地巡视,卿和少卿必须有一人随行,供应马匹和骆驼载运之需。每年夏季,卿、少卿须有一人到皇家牧场计数造册。
太仆寺设有左、右二司,左司员外郎、主事和右司员外郎、主事均为满蒙各1人,此外还有主薄、笔帖式等官。张家口外的牧场,两翼各设主管1人,正四品,皆为蒙古人。太仆寺在官员作用上与其他寺不同,多数为满蒙旗人,主薄和笔帖式均为满人,这与其职责管理皇家马匹和牧场有一定关系。
清代“寺”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大理寺,因为大理寺和刑部、都察院构成了三法司,是清代最高的司法机构之一,其地位也较高,属于九卿。大理寺是一个很重要的衙门,熟悉的人很多,因此就不多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