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济南交警发布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交通高峰期,
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
进入城市快速路、
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
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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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最新限行通知!
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高峰期限行外地车
今天上午,
济南交警解读“限行通告”,
解答市民疑问。
一、轻型、微型货车如何绕行
轻型、微型货车工作日高峰期禁止在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通行。
上述车辆可以选择在非高峰期或高峰期其他道路通行,目前,济南市除上述道路外全天允许轻微型货车通行。
二、驻区车辆如何绕行
在经十路、旅游路沿线社区居住或者非高峰期驶入沿线单位,因特殊原因必须在高峰期通行的轻型、微型货车以及外地号牌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驶进驶出限行道路。
三、高峰时段通过高速驶入的外地车辆如何绕行
通过高速在高峰期间进入城市快速路以及经十路、旅游路的,应选择就近路口驶出限行道路。
同时,济南交警将严格落实“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中外地车辆‘首违免罚’”的举措。
对外地车辆首次违反禁令标志的,只记录提醒不处罚。
四
需要横穿经十路、旅游路道路的禁行车辆正常通行,不受禁行限制。
五
对确需紧急通行的车辆济南交警将秉承为民服务理念保障通行,确需通行车辆可拨打122电话报备。
六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24时,主要通过劝导提醒不处罚。
自16日起,对外地车辆首次闯禁区实行首违免罚,对恶意闯禁区车辆严格处罚。
七
在非禁行时间驶入上述道路的车辆到达禁行时间时就近驶离,通行车辆进入和驶离时间以设备记录时间为准。
八、通告立即实施的理由是什么?
一是昨天济南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削减交通高峰期交通总量,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带来的影响,急需采取控制措施。
二是这次通告需要配合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虽然通告实施了,但是在交通标志设置完毕以前,交警部门对涉及车辆实施劝阻而不会处罚。
九
原有客运班车继续通行。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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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