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一个讲信用、有善心的底层读书人,并非你理解的那么不堪
自高中以后,就再未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今日,于工作闲暇偶然翻阅,感触颇深。下面,着重谈谈我对几段文字的理解。
先生在小说中写道:“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只用了一句话,就写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孔乙己。穿着长衫,说明孔乙己是读书人,是知识分子,长衫是他的身份象征,同时也是理想寄托。
但凡读书人,大体都有“学而优则仕”的愿望,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做官,是绝大多数读书人的终极目的。是读书人,就得讲体面,必须穿长衫。短衣是贫民的装束,为的是干体力活方便。自古以来,儒家就有轻视劳动的传统,以至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宋代有个进士叫汪洙,此人自幼神通,曾写了一首《神童诗》,认为“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因此主张“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他还提出,“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即便出身卑微,只要勤奋好学,也可以做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那么,为什么孔乙己和做工的人一样站着喝酒呢?说白了,没钱!孔乙己“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乙己是读书人,却未进学,还是一个童生,连秀才都没有捞到。在明清时期,考中秀才可以头戴方巾,可以免除劳役,可以少交田赋,关键的关键就是,有了功名在身,见到知县也可以不卑不亢,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如果考中举人,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不仅有人送田送钱,甚至还可以做知县以下的小官。《儒林外史》中的范进考中举人之后,喜极而疯,立马就有人送房子、送银两、送仆人,这样的地位,是秀才无法企及的,平民百姓更是无法仰望。
像孔乙己这样一个满口之乎者也的书呆子,连秀才都没考中,又迂腐,又天真,学问也不见得有多高,还不会营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连幕僚都做不了,根本就没能力养活自己,更别谈养活家庭。鲁迅先生所在的绍兴,有很多读书人出去做师爷,绍兴师爷名重一时。很遗憾,同为绍兴籍的孔乙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这就是他“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的主要原因。
孔乙己虽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偷鸡摸狗,也没有坑蒙拐骗。作为读书人,孔乙己做小偷都做得比较体面。他每次给人家抄书,“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他偷的是读书人家里的书籍和笔墨纸砚,而非金银器皿或其他值钱物件。普通人家的东西,孔乙己却是从未动过心思。所以,孔乙己认为,“窃书不能算偷”,更何况,这是“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尽管孔乙己偶尔偷书,但咸亨酒店的小二还是认为,孔乙己“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由此可见,孔乙己还是基本可以做到“君子固穷”的,不赖账,不失信誉。从“品行却比别人都好”这句话也可以看出,那些穿着长衫“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的人,品行还不一定比得上孔乙己,拖欠酒钱或者赖账的行为肯定少不了。相比之下,孔乙己反而光明磊落,没有钱就站着喝酒,不会进到房子里,装模作样“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吃完后就赊账,然后赖账。这样的事情,孔乙己是做不出来的。
连孔乙己这样的人都可以在咸亨酒店赊账,说明这是一个乡土社会,一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都很熟悉,人情是维系这个社会的主要纽带。熟人社会缺乏契约精神,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穿长衫坐着喝酒的人的品行还比不上站着喝酒的孔乙己。
那么,孔乙己为什么会被嘲笑呢?说白了,孔乙己处于夹缝之中,身份非常尴尬。他虽然是读书人,却因为又贫又迂,挤不进读书人的圈子,更挤不进鲁镇中上阶层的圈子。所以,孔乙己会被读书人和有钱人嘲笑。同时,孔乙己也会被底层人嘲笑,因为他不理解底层人的话语环境,不能融入底层社会,底层人更不理解他。满口的之乎者也和又脏又旧的长衫,既是孔乙己的身份象征,更是他的理想图腾,他是万万不可能放弃的,所以身处底层的孔乙己,并不能真正融入底层社会。在底层人看来,这样一个迂腐没用而言语怪诞的人,难道不显得可笑吗?
现在有很多所谓的专家学者,常常故作高深,不接地气,满口的新奇概念,既不懂大众社会,也不会用大众听得懂的语言讲述自己的观点,与孔乙己并无二致。
孔乙己被人笑话时常常给自己辩护,不但没有辩清楚,反而引来更大的嘲笑。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千万千万不要跟不懂道理的人讲道理,因为你根本就解释不通,除非你是一个演说的天才,能用对方的逻辑和熟悉的语言,将其引入你的逻辑,并接受你的主张,否则就是对牛弹琴,自取其辱。
那么,大家为什么喜欢嘲笑孔乙己呢?《增广贤文》说,哪个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笑人,其实,这与我们的国民性有关。很多人尖酸刻薄,欺软怕硬,常常通过取笑别人,贬低别人,以抬高自己。别人比自己强,就心生嫉妒,明里暗里使绊子,拖后腿,巴不得别人立即落败。通过贬低甚至暗算别人,如果能获得实际的利益更好,因为资源有限,对手下去了,意味着自己的机会就更多了。就算不能从中获利,损人不利己,能看着别人落败,他的扭曲的心理也会得到一丝丝满足。如果别人不如自己,那就往死里踩,以此来维护自己可怜而虚幻的自尊心。总之,以自我为中心的中国社会,自以为是、自私自利是很多人的底色。
其实,孔乙己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会将自己本就不多的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也会告诉店小二“回”字有四种写法。他看到店小二对读书写字“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虽然不免有卖弄学问、好为人师的嫌疑,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孔乙己一丝不苟、乐于教人的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店小二对于写字毫不热心,对于做掌柜也毫无欲望,由此可见,身处底层的店小二是毫无远见的。在当时那样的社会条件下,必然使得店小二之流没有远见,也不能有远见,老实顺从反而更安全,更踏实。
现在有很多人对下一代的教育很不上心。这些人自己不读书,肚子里没有半点墨水,只知道看看笑话,刷刷短视频,然后家长里短,飞短流长,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教育好下一代呢?自己在泥洼里躺平了,让下一代人去奋斗,指望他们飞黄腾达,怎么可能呢?龙生龙,凤生凤,子女就是父母的翻版,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子女,无非就是世殊时异,略微有一些适应性的改变而已。
孔乙己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偷了丁举人家的书被打断腿之后。即便是这样贫病交加,仍然没有挡住孔乙去咸亨酒店喝酒的欲望。他盘着双腿坐在一个蒲团上,靠双手撑着爬到了咸亨酒店,花4个铜板喝了一碗酒。此后,他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应该是死掉了。
贫困潦倒的孔乙己为什么要去喝酒呢?我们常常说,借酒浇愁,喝酒可以麻木自己,让自己暂时忘却一些痛苦的事。孔乙己功名无望,营生无术,遭受各种打击,各种嘲讽,心中的痛苦可想而知。有钱人喝酒是交流情感,享受生活,孔乙己和做工的人喝酒,却只是为了忘掉精神上或是身体上的疲惫与痛苦,让自己更加麻木,这样才能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勉强存活下来。
店小二说:“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像孔乙己这样卑微的人,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死了,就像死了一条狗或是一头猪一般,人们很快就忘掉了。即便是多次念叨孔乙己还欠他19个大钱的掌柜,到第二年的中秋也没再念叨了。孔乙己是一个讲信用的人,他唯一的一笔欠款,就是这19个大钱。
孔乙己是科举制度下的失败者,更是受害者,是无数学无所成的底层读书人的写照。他们卑微,但很执着;他们懒惰,但有基本的操守;他们无能,但不害人;他们痛苦,但不狂躁;他们懦弱,但不谄媚。他们就是这样一群可怜但不可恨,卑微但无媚骨的悲惨而又简单的读书人。如果孔乙己“灵光”一点,他完全可以给丁举人当走狗,去坑害和他一样悲惨的穷苦老百姓,这样也许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孔乙己不“灵光”,甚至很“愚蠢”,而这份“愚蠢”,也许就是读书人最后的良知。
在旧社会,读书人的出路非常狭窄,只有做官、经商、教书、入幕四条道可以走。如果这四条道都走不通,家庭条件又不好,那真是惨了。我父亲出生于60年代初,读完高中没考上大学,最后只能回家务农,干活的水平不如别人没读书的,而想法却比别人多,难免遭人耻笑,这是我亲眼所见的事。世纪之交尚且如此,一两百年以前更是暗无天日。
孔乙己姓孔,孔夫子也姓孔,鲁迅先生的目的不言而喻,那就是“打倒孔家店”。这篇小说写于1919年3月,正是新文化运动的高潮期。
孔乙己是死了,可还有无数像孔乙己甚至不如孔乙己的人,直到现在还依然活着。(2022年11月2日晚于广东海丰县城)#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