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为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又分置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云南11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置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官,总管钱粮、兵甲、屯种、遭运以及一切军国大事,与中书省相表里。渐渐称其所辖地区为行省,于是行省又渐成最高地方行改区名称。另划今河北、山东、山西一带直属中书省,称为“腹里”。行中书管理路、府、卅、具的行政,简称行省。
明初加强中央集权,撤销行中书省,改称承宣布政使司,而习惯仍称行省,简称省。清初增为18个行省,后又增为22个行省。
元代行省制度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对后世影响巨大,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