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
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不隆礼,虽察辩,散儒也。
本文:
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
概述:
前文荀子要求行为应合乎礼法,只会埋首穷经不是真正的儒士。本文荀子强调研究礼法之道一定要动机端正、举止庄重,不可自以为是、藏私不授、盲目应对。文章的逻辑顺序是,先强调亲近真师,再强调遵守礼法,然后讲如何研究礼法。
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
解析:
楛:kǔ,粗制滥造的事物,这里指不合礼法的事物。第一个“问”是询问的意思,第二个“问”有问罪的含义。“告”在古代的含义有“上报、揭发,告状、控告”等含义,它的语境是比较正式的,不像如今用“告诉”这么平淡。“说”,说服,解释,这里有辩解的意思。
有人询问不合礼法的事情,不用睬他,不要试图去引导他,孔子说过“非礼勿问”;有人宣扬不合礼法的事,不要去睬他,不要试图问罪于他;有人为不合礼法的事辩解,不要睬他,不要被他迷惑了,听信蛊惑。下面一句是小结,遇到意气用事的人,不要和他争辩,就是说“问楛者、告楛者、说楛者”都是“争气者”,属于那种胡搅蛮缠的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杠精”。
译文:
有人询问不合礼法的事,不要试图去规劝他;有人宣扬不合礼法的事,不要试图问罪于他;有人为不合礼法的是辩解,听都不要去听。这些胡搅蛮缠的杠精,你不要和他们争辩。
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
解析:
这一段话几乎没有一个生僻字,但不少译文不知所云,看上去每个字、每句话都懂,但连起来却不知道说什么,问题就在于望文生义。
其道之其,与前文其人之其一样的用法,这里指正确的方式,即遵循礼法之道。由:从也,自也。至:来也。接:交也,会也。以合乎礼法之道的方式来研讨问题的,就是出发点不是胡搅蛮缠的,我们才和他会面交谈。否则就避开他,不和这种人见面浪费口舌。
恭:肃也。貌曰恭。在貌爲恭,在心爲敬。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恭”就是“貌恭”,这里的“礼”指礼仪。“貌”指人的外表装束和举止。礼恭,外表庄重严肃,不轻慢放纵。
辞:辞说也,讼辞也。分争辩讼谓之辞。【易·干卦】修辞立其诚。【书·毕命】辞尚体要。辞,有争论,阐明观点的含义。所以我们把为了更好地阐明自己的意思而采用的特定语言形式,称为修辞。顺:理也,从也,和也,不逆也。循也,循其理也。辞顺,辩论问题要因循正理,不能利用修辞讲歪理。
色:颜气也。人之忧喜,皆着于颜,故谓色爲颜气。【汲冢周书】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厉然以侮,欲色妪然以愉,惧色薄然以下,忧悲之色瞿然以静。色,指的是表情、神情。从:古“從”字,从容也,舒缓貌。色从,神情从容淡定,不急不躁。
貌恭、辞顺、色从,才可与言道之方、道之理、道之致。三者一一对应,相互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方、理、致都是名词。
方:术也,法也,常也。道之方,礼法之道的特征。貌恭是人的外表特征。
理:义理。理的本义是治玉,玉石最为细密,但只要顺着其纹理,治玉便不难,所以理作动词乃剖析之义。【史记·平原君传】:“公无复与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胜于辞,公辞胜于理,辞胜于理,终必受诎。”公孙龙擅长强辞夺理,孔子则辞顺明理。辞顺,方可与言礼法之义理也。
致:态也,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仪。【注】致者,所以节制其事,故爲仪。情趣,兴致 。道之志,礼法之道的情致也。神情从容方可与言礼法之情致也。
言:发表看法。【释名】言,宣也。【说文】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周礼·大司乐注】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译文:
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一个原则,有人来和我们研讨礼法之道,他的出发点必须是端正严肃的,符合这一点,我们才和他一起会面讨论,否则宁可避而不见。就是说,来人外表端庄严肃,我们才可就礼法之道的特性发表看法;来人言辞端正不悖,我才可就礼法之道的义理发表看法;来人神情从容淡定,我们才可就礼法之道的情致发表看法。
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
解析:
隐:蔽也,匿也,私也。【论语】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疏】孔子敎人无所隐惜。气色,即上文的色,神情。瞽:gǔ 盲也。匪:同“非”。交: 侮慢,骄傲。《诗·小雅·桑扈》:“彼交匪敖,万福来求。” 舒:缓也,迟也,徐也。予:赐也。
《黄帝内经·素问·气交变大论》:“余闻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
译文:
所以遇到上述三种人,不应对他们发表看法却发表的,这是自以为是,好为人师;但是遇到合适的人,却不提出自己的看法,就是藏私了;不观察来人的神情态度,就发表自己的观点,则是盲目。在研讨礼法之道的问题上,君子不应该自以为是、藏私和盲目,君子的应对应该谨慎以适应来人的表现。《诗经》说:“不自以为是,不迟缓怠惰,就会受到天子的赏赐。”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