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目前的拆迁政策通常首先计算被拆迁农户的拆迁补偿款,然后再给予农户优惠购房指标,由农户选择购买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是拆迁补偿款和优惠购房指标的重要核算依据,通常是根据该户认定人口计算所得。但上海部分地区拆迁政策适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即实际房屋面积和根据人口计算的面积相比较,选择面积较大者作为拆迁补偿款和优惠购房指标的计算依据。如,由于上门女婿吴某系外来人员,该农户多获得5.61平方米的拆迁补偿款与优惠购房指标。
在拆迁利益分配中,对于上门女婿等外来人员是只能享有多分的拆迁利益还是与其他拆迁人口平均分配存在分歧。
公 众号“旧改征收律师”认为,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吴某虽为外来人员但其被认定为拆迁人口之一,应与其他拆迁人口平均分配宅基地部分的拆迁利益。